一、发展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谋划产业布局。
1.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在中心城区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打造集约化、特色化、现代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群。
2.完善产业体系。发展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重点的数字产业,主要包括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设计、信息安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和嵌入式软件以及各类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数据服务、互联网平台服务和新兴技术服务等。
(二)拓展场所承载空间。
3.优化楼宇载体环境。按照“拎包入住”标准,打造适合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入驻的楼宇载体空间。
4.引导企业入驻发展。给予新入驻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租金减免、购房装修、网络通讯、适配评测等支持政策(企业市内迁移不得享受新入驻企业支持政策)。
5.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加强孵化平台引育,完善楼宇生活服务功能,布局便捷社区空间和配套设施,引入专业化、职业化楼宇园区运营管理团队,提升楼宇招商引资、企业服务、运营管理等能力。
(三)强化场景应用牵引。
6.加快应用场景开放。聚焦打造“智造重镇”,建设“智慧名城”,中心城区要积极推进应用场景开放,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揭榜”应用场景项目建设,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性好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形成应用场景市、区两级联动常态化发布机制。
7.推动应用场景落地。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开展本地优秀软件和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做好宣传推介,推动本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应用落地。
(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立足实际建立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重点招商项目库,积极引进国内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军企业、知名企业来渝设立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存量楼宇集聚发展。
9.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领军企业培育一批优势企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支持大型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内部孵化成立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公司,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中小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培育一批上市企业。
10.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中心城区各区级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加强与市级基金联动,共同投向入驻存量楼宇的优质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或重点项目。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面向入驻存量楼宇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加大知识价值和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力度。
(五)加大人才引培力度。
11.加强人才引进。鼓励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结合实际,建立以年薪收入为标准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评价体系,出台落户购房、子女教育、社保医疗、一次性奖励等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专项政策,营造“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的良好人才环境。
12.加快人才培育。鼓励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联合科研院所、企业、培训机构等共同打造新型软件工程师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加强高层次软件人才培养。鼓励中心城区利用存量楼宇建设软件人才实习实训基地,大力培养复合型、实用型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
(六)优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态。
13.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围绕适配评测、咨询规划、开发服务、技术标准等打造一批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机构服务能力,完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
14.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利用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等平台,策划举办国际国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展会、论坛、大赛等活动。积极推进成渝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交流合作。加强宣传报道,提升重庆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市区联动、以区为主、部门协同、政企互动”的运行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强化激励引导。聚焦楼宇收储使用面积、新增企业数、新增从业人员等指标,出台中心城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评价奖励办法,市级按照“半年评估、全年考核”原则开展评价,根据排名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资金奖励。鼓励中心城区组织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揭榜”应用场景项目,市级对中心城区组织应用场景建设情况开展年度考评,根据排名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纳入市财政对区产业集聚转移支付,用于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对绩效较好的楼宇,授予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荣誉称号。
2.做大做强企业。对进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清单的,市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进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市级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市级择优给予奖励。支持建设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服务绩效,市级择优给予单个平台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严格落实国家软件首版次应用支持措施,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项目等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三)形成发展合力。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把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摆在突出位置,集中资源重点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市级有关部门要用好现有产业发展政策和资金,将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纳入重点支持范围。中心城区要结合实际,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加强初创型、中小型及发展潜力较大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引育,做好产业运行监测统计,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壮大。
附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 2025年)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政府